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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人民日报发声告诉你 70年后房子该归谁?

发表于2016-01-28

对于许多新手买房人来说,一直不懂70年产权的具体含义是什么?特别是在购买二手房时总担心买到的房子过几年就不属于自己了。这一次,人民日报发文,为大家解释了所谓“70年产权”到底意味着什么?

其实一直以来,媒体和专家都有解释过这一问题,但是由人民日报,这样一个“官方媒体”来说,解释起来就更加权威了。

首先我们需要明白的是,房屋产权是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,可以理解为,土地和房屋是分离的,但公众一直对于“70年产权”存在一个误区,就是把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看成一回事,事实上,房屋从购买之日起,就永久的属于购买者了,只是,土地国有的性质决定了土地使用权是有年限的,开发商买地,买的也只是土地使用的一定年限。所谓的70年,只是说,土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,与房子是没有关系的。所以,真正需要面对的问题就是,当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,“老百姓的房子”如何在“国家的土地上”继续合法存在!

“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,获得土地继续使用权”,这是人民日报给出的官方答案。因此我们可以安心了,产权年限到期,缴纳一部分钱,就可以继续住了。不过实话说,基于“中国建筑平均寿命30年”的现实,房子能撑到70年,那也实属罕见,可以列为文物保护了。

虽然知道缴钱就能继续住,但是这其中还有着许多细节需要进一步的细化和明确。比如说,土地出让金何时开始谈判,是房屋产权到期前若干年,还是到期之后可以边住边谈?再比如,土地出让金的标准如何定?假如有人承受不起土地出让金,又该怎么办?又比如,按规定,我国一般性建筑的耐久年限为50年到100年,那么,对于有些房子产权到期但继续使用也不能太久的,老百姓可不可以在缴纳土地出让金后自己拆掉旧楼建新楼?

由此可见,关于产权年限的问题还需要制定进一步的法律法规,让老百姓能够更加明确对此理解上的误区。问题处理起来也会更加顺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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